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6-001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
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00。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76,214,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91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5,677,8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
份 536,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9,536,5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了黄晖先生、左笋娥女士、
邱武先生、吴中家先生、杨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
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任期自本次股
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1,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73%。
表决情况:同意 75,683,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82%。
表决情况:同意 75,681,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73%。
表决情况:同意 75,681,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73%。
表决情况:同意 75,681,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20%。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了戴奉祥先生、李强先生、
郑刚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487%。
表决情况:同意 75,6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487%。
表决情况:同意 75,686,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4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30,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4%;
反对 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30,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4%;
反对 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30,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4%;
反对 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利平、李昆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