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4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金房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定采取现场
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2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6 年 01 月 22 日 9:15-9:25 , 9:30-11:30 ,
间为 2026 年 01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选非独立董事 5 人,应选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 2.00 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
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下午 14:30-17:00;
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
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
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
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
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
传真须在 2026 年 1 月 21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
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
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
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 20 号楼
联系人:付英
联系电话:010-67739998-1717
联系传真:010-677166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金房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
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
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
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金房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0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