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装建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通过对其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
查意见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
意见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兴亮先生为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志勇先生为硕士学历,资深法律人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的任职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兴亮先生、刘志勇先生均已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其中张兴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张兴
亮先生、刘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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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