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 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6 18: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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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和申请施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
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的推进与实施可能存在延
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对外投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相关的登记备案、
资产购置、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以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
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需要,公司拟与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签署《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液冷温控项目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计划在三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液冷温控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 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签订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为确保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将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二)合作内容
  本项目拟选址用地位于三河经济开发区工园路西侧、规划团结北路东侧,北
陈庄南街南侧、红娘港一支北侧约 78 亩(以实测为准)。乙方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进行竞买,最终以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法定成交确认文件为准。
  土地使用年限:50 年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地块容积率:大于等于 1.2
  具体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1)基本情况: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 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液冷车间、研
发楼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2)项目定位:乙方为专业的工业温控厂商,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控装备(包
括数控机床、激光设备等)、电力电子(包括输变电、电气传动等)、储能、半导
体、数据中心、氢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医疗器械、工业洗涤等领域。乙
方拟通过建设液冷温控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扩大营收。
  项目达产后,项目年产值、亩均投资强度和年税收等指标不低于三河经济开
发区亩均效益评价规定的标准。
  本项目参照三河经济开发区相关政策按照“拿地即开工”(依法具备开工手
续后)要求快速开工建设,开工后 24 个月内竣工并投产,并在投产之日起 12
个月内整体达产。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密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未来
发展需要,立足于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审慎决策。通过本次对外投资,能够提高公
司的生产交付能力,从而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
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自筹等方式,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若相关项
目能够顺利实施,长期来看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
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本项目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和申请施工
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
生变化,本项目的推进与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
  (3)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涉及的投资规模、建设周
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公司郑重
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
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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