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7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0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
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6 日上午 1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华素向邮储银行申请 2,000 万元融资授信提
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
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顺义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的融资授信,期限为 2 年,公司和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关村担保)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
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
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共同为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反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邮储银行协商,北京华素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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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3 年,仍由公司和中关村担保共
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 号商业用房房地产为中关
村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公司和山东华素共同为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
担保。
经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反担保资产进行评
估并出具编号为粤戴德梁行 F/BJX/2503/2009/FG 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 2025 年 2 月 27 日的抵押价值为 8,002.00 万元人民币。
北京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华素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 1,000 万元融资授
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
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以下
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
过 2 年,公司和中关村担保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
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
素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共同为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北京农商银行协商,北京华素拟向该行申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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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2 年,由中关村担保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105、
供抵押反担保,公司和山东华素共同为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经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反担保资产进行评
估并出具编号为粤戴德梁行 F/BJX/2503/2009/FG 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 2025 年 2 月 27 日的抵押价值为 8,002.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 1,000 万元融资
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新材料)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中关村担保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105、106、
反担保,公司和下属公司共同为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北京农商银行协商,中实新材料拟向该行申请
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2 年,仍由中关村担保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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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提供抵押反担保,公司和山东华素共同为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经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反担保资产进行评
估并出具编号为粤戴德梁行 F/BJX/2503/2009/FG 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 2025 年 2 月 27 日的抵押价值为 8,002.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多多药业向哈尔滨银行申请 5,000 万元融资授信
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
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向哈
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共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三层
保及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其余 2,5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哈尔滨银行协商,多多药业拟向该行申请额度
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担保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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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融资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 反担保方式
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
公司与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 院 9 号楼三层 301、302、303、310、311 号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商业房地产为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
押反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经北京首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反担保资产进行评估
并出具编号为北京首佳(2025)估字第 FC20250102961 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
报告》: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 2025 年 12 月 16 日的抵押价值总价为 5,575 万元
人民币。
多多药业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五、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以自有房产抵押向农业银行申请 4,500 万元融
资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
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东风支行(以下
简称:农业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4,5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由多多药业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农业银行协商,多多药业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
超过 4,5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由多多药业以其位于黑龙
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 66 号 22 项自有房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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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力第五大道 2816 号 2 项自有房产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16
项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经佳木斯中强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上述共 40 项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
为佳中强评报字[2025]第 00027、00028 号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上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 月 17 日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90,048,605 元人民
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抵押自有
资产融资自行使用的,董事会可以运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 50%的资产进行抵押”。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净值未超过 2024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 50%,此项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19 日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1 号会议
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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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议案;
保的议案;
担保的议案;
反担保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