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5 证券简称:汉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伍尔沃斯”)签订了销售意向协议,双方围绕 AI 驱动的智能购物
车与摄像头融合解决方案持续推进规模化落地。预计公司将向客户首期约 300
家门店交付 10,800 套智能购物车系统,公司智能购物车系统将实现批量出货。
方后续签署的订单推进。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实际产生的
交易而定。后续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履行
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伍尔沃斯经友好协商签署《智能购物车及摄像头销售意向协
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双方围绕新一代门店数字化基础设施持续
开展合作,将实现 AI 驱动的智能购物车与摄像头融合解决方案联合创新的持续
推进与规模化落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品零售商,位列全球零售百强前三十,旗下商超等多业态门店超过 1,800 家,
业务覆盖食品零售、日用品及其他零售服务。伍尔沃斯长期致力于通过技术创
新,持续提升顾客购物体验及门店运营效率,是零售数字化转型的行业领导者。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伍尔沃斯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伍尔沃斯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
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供方: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需方:伍尔沃斯
合作内容:基于公司与伍尔沃斯建立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围绕新
一代门店数字化基础设施持续开展合作,将实现 AI 驱动的智能购物车与摄像头
融合解决方案联合创新的持续推进与规模化落地,重点打造以真实门店场景为
核心的从数据到算法,从产品到运营的闭环,加速其 AI 能力在零售一线复杂环
境中的泛化与复制,推动门店效率与顾客体验的系统性升级。
本次合作是双方在智能购物车领域的联合创新项目,伍尔沃斯对现有扫码
购体系的下一代升级,目标是通过智能购物车形态,进一步优化顾客购物体验、
结账效率与门店运营能力。公司作为核心技术与解决方案提供方,负责智能购
物车硬件、操作系统、云平台及持续迭代优化;双方通过多轮概念验证和迭代
评估,为未来规模化部署奠定基础。
根据协议,预计公司将向客户首期约 300 家门店交付 10,800 套智能购物车
系统,公司智能购物车系统将实现批量出货。
该合作体现了双方在门店效率提升、顾客体验升级与数据驱动零售方面的
高度战略协同。
四、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零售门店全场景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涵盖智能终端、AI
技术、机器人等多个领域。本次协议的签订,是公司智能购物车业务的里程碑,
展现了公司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创新能力,标志着公司的智能购物车解
决方案功能性、稳定度、制造工艺和品质保障体系获得了客户认可,为后续拓
展更多客户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奠定基础。
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
议而对伍尔沃斯形成严重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具体的合作进度将根据双方
后续签署的订单推进。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
根据实际产生的交易而定。后续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变
化等因素,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七、备查文件
《智能购物车及摄像头销售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