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1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份82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公司当时总股本为465,162,614股)的
的总金额为4,624,25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已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04,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64,902,614股)的1.14%,最高成交
价为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96,425.26元(不
含交易费用)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2%。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
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
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事项未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
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
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
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304,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1.14%,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9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598,778 13.24 14,952,400 3.2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3,563,836 86.76 449,950,214 96.78
总股本 465,162,614 100 464,902,614 100
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因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260,000股。上述变动
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安排
公司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4,952,400股公司
股份,于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上述股份未来拟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后续公
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