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珠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珠城科技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亚电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新亚电子采购的金额上限为
的金额,其中2025年4月25日-12月31日采购金额为5,967.97万元,新亚电子自2025
年4月25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全部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上年关联交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截至披露日 易发生金额
关联人
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上 已发生金额 (未经审
限 计)
参照市场
向关联人采
新亚电子 电线 价格双方 9,000 - 5,967.97
购商品
共同商定
(三)2025年(4月25日-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易内容
(未经审计)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日,《关于日常关
向关联人
新亚电子 电线 5,967.97 9,000 24.27% 66.31% 联交易预计的公
采购商品
告》 (公告编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注册资本:32,429.726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潘珠垟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
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云
计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工业机器人
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
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亚电子总资产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杨旭迎先生的配偶王利辛女士担任新亚电子独立董事。新亚电子
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
相关规定,由于杨旭迎先生于2025年11月离任公司董事职务,其离任未满12个月,
故新亚电子仍系公司的关联方,现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
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亚电子发生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具体采用如下定价方式:关联方之间交易的价格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
照市场价格制定,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签署交易协议;若交易的产品
或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签署交易协议,公司2026年度在预计总额
度范围内,由管理层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协议内
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合理、必要的,且交易价格公平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
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
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公司与关联
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
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俞 乐 高 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