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 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5 19: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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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漯河利通
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杜非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
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非工作内容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指派蒋晓明接替杜非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公司 2025 年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杜非变为蒋晓明。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晓明,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二)诚信记录
  蒋晓明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蒋晓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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