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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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漯河利通
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杜非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
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非工作内容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指派蒋晓明接替杜非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公司 2025 年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杜非变为蒋晓明。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晓明,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二)诚信记录
蒋晓明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蒋晓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