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23180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订增资相关协议及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长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长兴”)基于
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拟增加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20,400
万元,其他少数股东将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长兴注册资本变更为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海南长兴不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海南长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 1 号楼 A 座 41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静依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矿产资
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监理(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选矿;建
筑砌块制造;工程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
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生产
线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
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矿
山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
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海南长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非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南长兴 51%的股权,海南桥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海南桥山”)持有海南长兴 49%的股权。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84,540.88
负债总额 0.00
净资产 9,884,540.88
科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15,459.12
(三)出资方式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400 万元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
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并购贷款、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
(四)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 本次增
股东名称 认缴出 认缴出资 认缴出 认缴出资
号 资金额
资额 比例 资额 比例
海南桥山实业有限责任
公司
合计 5,000 100.00% 40,000 45,000 100.00%
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海南桥山共同出资设立海南长兴,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 2,550 万元,占比 51%,海南桥山认缴出资
增资后,公司与海南桥山持股比例不变,海南长兴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二、增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桥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 1 号楼 A 座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李林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拖车、求
援、清障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煤炭及制品
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
石膏销售;木材销售;销售代理;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海南桥山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郭峰持有海南桥山 99%的股权,郭浩持有海南桥山 1%的股权。
三、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事项
海南长兴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各方同意,基于发展战略和经
营需要,海南长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海
南桥山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用于海南长兴未来经营发展
和业务开展,不得挪作他用。
增资完成后,海南长兴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海南长兴向
公司、海南桥山重新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记录信息并及时进行工
商变更登记。
(二)投资金额和支付方式
公司同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4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51%,
出资方式为货币;海南桥山同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9,600 万元,占新增
注册资本的 49%,出资方式为货币。
各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内,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或一次性缴付至
海南长兴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保证出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承担因资金来源不合规给对方及
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
(三)违约条款
若任何一方(“违约股东”)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其认
缴的出资(“应缴出资额”),则违约股东除应向海南长兴足额缴纳出资外,还
应就其逾期缴纳的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向海南长兴支付逾期利息,直至
其全部出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逾期利息的计算基数为违约股东届时未缴付的
出资额。
违约股东逾期出资超过 30 日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催告其在一定合理
期限内(15 日)予以履行。若违约股东在该催告期满后仍未足额缴纳,则构成
根本违约。
自出资期限届满之日起,违约股东在足额缴纳其应缴出资额及逾期利息前,
其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
求权等)的行使,应以其实际已缴纳的出资额为限进行计算。
违约股东构成根本违约的,海南长兴或其他守约方有权:经公司股东会决议
通过,可取消违约股东未缴纳出资所对应的认缴出资额,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或由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认缴。
(四)特别约定
鉴于海南长兴计划投资哈萨克斯坦项目,公司、海南桥山应积极配合海南长
兴就上述投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境外投资、外汇
管理、税收征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备案及登记等,并提供
必要的文件资料。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部分。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海南长兴作为公司布局资源领域业务的载体,依托海南区位与政策优势,未
来将积极拓展海外矿山市场。本次增资能增强海南长兴资本实力,支持其开展后
续矿产资源相关业务,为公司装备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形成“装备制造+资
源运营”的双向赋能,深化产业链布局,实现资源端与装备端协同。
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并购贷款、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理,但
海南长兴的经营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等影响,面临收益不达预期
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海南长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