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株洲时代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 号)批复,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以 人民 币 12.18 元 / 股 的 发行 价格向 特 定对 象发 行 A 股 股 票共 计
托管及限售手续。
其中,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金控”)认购的股票限售期
为 18 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
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因 2026 年 1 月 11 日为非交易日,故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6 年 1 月 12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限售期 解除限售日期
号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
业(有限合伙)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
金有限公司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合计 52,437,603 -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除中车金控外其他投资者认购的限售期为 6 个月
的股票,合计 52,437,603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931,180,5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6,732,34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24,448,152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中车金控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
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如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将按照监管
机构的规定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2,437,603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号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流通数量 股数量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湘江基石创
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
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
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兴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序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号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流通数量 股数量
合计 52,437,603 5.63% 52,437,603 -
注: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的公司股本 931,180,500 股为计算依据。持有限售股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单位:股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合计 52,437,603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解除限售前 变动数量 解除限售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732,348 -52,437,603 54,294,74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24,448,152 52,437,603 876,885,755
总股本 931,180,500 - 931,180,500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时代新材限售股持有人严格
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时代新材
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时代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凌跃 徐阳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