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6-002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9,000 万元
担保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14,935 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注:1.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
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 260,000 万元、194,935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和 2025
年 4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26 亿元,其中为山东聚合
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12 亿元,
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担保到期情况
债权人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万元)
(授信银行)
聚 合 顺 新 材 料 山东 聚合 顺鲁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新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聚合顺鲁化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提供合计 9,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无反担保。
债权人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万元)
(授信银行)
聚 合 顺 新 材 料 山东 聚合 顺鲁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新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注:公司本次为聚合顺鲁化提供的 9,000 万元担保额度,系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城西支行合同到期后续签(担保额度由 6,000 万元,调整至 9,000 万元)所产生。
(四)其他情况
为系统性整合担保资源、提高授信额度内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经与中国工
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沟通确认,双方前期签署生效的既有担保合同(担保额度为
此,2025 年 11 月与该行签署的 4200 万元担保合同决定予以终止。
终止的 债权人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万元) (授信银行)
聚 合 顺 新 材 料 常德 聚合 顺新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公司持有其 65%股份;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其 35%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份
法定代表人 傅昌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81MA3UKMYU00
成立时间 2020-12-11
注册地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径)(万元)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453.90 193,805.51
负债总额 108,826.30 136,694.42
资产净额 58,627.60 57,111.09
营业收入 155,811.44 162,145.30
净利润 5,116.51 13,310.65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甲方)
保证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担保额度:9,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照贵金属租赁
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
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
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
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
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
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
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
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
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保障聚合顺鲁化日常经营需求所进行的担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
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且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聚合顺鲁化的经营管理、财
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整体风险可控。通过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运
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
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
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