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0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26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投票情况
股份 575,647,88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120%。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2 人,代表股份 427,350,097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9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0 人,代表股份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9 人,代表股份 16,567,24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1%。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议案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855,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52%;
反对 10,590,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8%;弃权
份总数的 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74,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3.9258%;弃权 20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69%。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祺律师和姜楠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决议;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