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4 17: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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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6-004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已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届满,54 名激励对象未在该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同意公司
注销其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86,572 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通过公司公示栏在内部
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
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
  (七)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取消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
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十)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截至
励对象未在该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786,572 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上述已履行
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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