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4 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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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
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35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
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出
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年 6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840,5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35.15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7.55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27,224,997.4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
场股价,为了保障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调
整为 114.16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
份的数量区间预计为 864,856 股至 1,040,04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的 0.54%
至 0.65%。具体的回购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
购情况为准。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是公司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自身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
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
    总股本 160,302,593 股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
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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