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昇兴股份”)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林
永保、林斌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非关联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该议
案所涉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太平洋制罐(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州太平洋”)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
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
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
式的担保。
(二)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福州太平洋为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兴控股”)的
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
(三)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永保、林斌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比例为 1.46%,低于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
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太平洋制罐(福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嘉俊
注册资本 16,6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5MA327G8M7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福州开发区君竹路 83 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四层 Q485 室(自贸
住所
试验区内)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2 日
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持有福州昇洋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昇洋供应链”)100%股权,昇洋供应链持有福州太平洋
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和上市公司相同。
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包装服务;工业
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食
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
经营范围
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旧货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酒类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二)简要历史沿革
福州太平洋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系由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太平洋成立时的
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福州太平洋 99.50%和 0.50%股权,福州太平
洋成为昇兴控股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在转让时,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福州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未向福州太平洋实际缴纳出资。转让完
成后,昇兴控股将福州太平洋的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变更为 25,000 万元。2019
年 6 月,福州太平洋注册资本由 25,000 万元变更为 40,000 万元。
全资子公司福州昇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洋发展”,于 2025 年 12 月
子公司暨昇兴控股的全资孙公司。
(三)主要业务和财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70,154.82 70,115.00
净资产 45,276.63 45,236.81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39.82 36.96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昇兴控股持有昇洋供应链 100%股权,昇洋供应链持有福州太平洋 100%股
权,因此,福州太平洋为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福州太平洋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五)福州太平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查询结果,福州太
平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州太平洋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本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执行。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
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福州太平洋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的具体合同为准。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福州太平洋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须公司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系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支持,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福州太平洋无已发生的关
联交易,关联交易余额为 1,751.56 万元,为公司向福州太平洋的借款及产生的利
息。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福州太平洋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定价公允合理,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