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目 录
授权委托书―――――――――――――――――――――――――――――6
议案一: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7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
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
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在会议召开前到达会场,
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签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
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股东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
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
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
询,股东会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出席会议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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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影响股东会
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处理。
六、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问题等事项,
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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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5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三层第九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
厦)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
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参加人员: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列席人员:本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主 持 人:郭章鹏先生
一、会议议题
的议案》。
二、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具体投
票流程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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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56)。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
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
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
公 司 股 东 会 网 络 投 票 一 键 通 服 务 用 户 使 用 手 册 》( 下 载 链 接 :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
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现场会议其他事项
弃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表决票上签名。
出答复和解释。
布表决结果。
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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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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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之一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7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2015 年 11 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 329,99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328,349.99 万元),用于“优质版权内容平台建设”(投
资 额 约 188,349.99 万 元 ) 和 “ 云 服 务 平 台 升 级 及 应 用 拓 展 ”( 投 资 额 约
由于近年来政策和市场环境的持续变化,基于资金安全和审慎投资等方面的
考虑,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使用较为审慎,已投入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较低。
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云 服务 平 台 升级 及 应用 拓 展 ” 项 目已 使 用 资 金
使用资金 4,075 万元,剩余资金 184,274.99 万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北京市政府的政策号召,通过推进
“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有效遏制广电用户流失,提高用户粘
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经慎重考虑,公司现拟对用于“云服务平
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投入到“超高清升级项目”,
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471.24 万元。
“超高清升级项目”旨在落实“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
对北京市有线电视用户终端和配套网络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用户终端升级包括
平台、网络支撑系统、干线网络、接入网络相关设备的扩容升级及线路改造等),
将有助于公司完成北京市有线电视超高清机顶盒有效用户全覆盖的目标,打造全
国范围内的超高清建设项目标杆,占据超高清电视服务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部分变更后,公司将继续坚决贯彻国家战略,积极落实行
业政策,跟踪市场变化,根据自身经营计划,稳健审慎使用好募集资金。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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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