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14 点 45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董事会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会议出席情况,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审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填写现场表决票并投票
六、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投票结果
目 录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建议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
”)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司拟同步更改发行股份
一般性授权,更改后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内容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予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即根
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
截至本议案获得股东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包括 A 股及 H 股,
不包括《公司法》
《香港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库存股份(如适用)
)之
,并作出或
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
股份的权力(包括授权董事会于相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可能须于相关期
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
份的权力)
。
(二)授权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决定并实施具
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拟发行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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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的类别及数目;2、定价方式及/或发行/
转换/行使价格(包括价格区间);3、发行时机、发行期间;4、发行
对象;5、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6、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
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7、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所要求的具体发行方
案所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三)授权董事会聘请与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
所需、适当、可取或相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
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
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四)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相关监管机构递交
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
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三)项
和第(四)项相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六)授权董事会实施发行方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事宜,
以反映公司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中与
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及
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公
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七)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获授权人士(包括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共同或分别制定具体发行方案,签署、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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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修改、完成、递交与认可、分配或发行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
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于相关期间就发行 A 股及/或 H 股股份
(包
括但不限于普通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作出或授予售股建议、要
约、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之权力或其他权力,而该售股建
议、要约、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之权力或其他权力可能需
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
“相关期间”为自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
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
(一)自本议案通过之日后的公司下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二)本议案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之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
(三)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
之日。
如相关期间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
或采取相关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相关期间
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上述相关期间结束后完成,则相关
期间将相应延长。
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在
取得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及监管机构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
行使上述授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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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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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应在近期完成本次董
事会换届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
成,其中至少包括 1/3 的独立董事。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
事会提出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目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发行在外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共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 4 名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其中: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丁锋
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提名
于兰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柯翔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江苏省苏
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晋永甫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
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公司研究,公司董
事长根据公司建议提名江苏省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陈建伟
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提名王会清先生和周易先生
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在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
将正式履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责,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包括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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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研究,王莹女士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在公司
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前,完成职工代表董事
的选举。
公司非执行董事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执行董事将从公司
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华泰证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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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华泰证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接
受提名,简历如下:
册会计师、公司律师。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利
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5
年11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目前,王会清先生兼任江苏毅达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副理事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王会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
党委委员等职务。2007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起任本公
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目前,周易先生兼任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因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份,周易先生持有公司 720,000 股 A 股股份。周易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在中国嵩海实业总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厦门公司任职;1995 年 10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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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部部门负责人(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历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
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江苏
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5 年 3 月至今任江
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丁锋先生兼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丁锋先生任职的江苏
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所属控股企业。
截至目前,丁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在南京润泰实业贸易公司、江苏联合信托
投资公司、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任职。
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部门正职)
、
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3年8月历任江苏交
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财务管理部部长、
总经理助理;2023年8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
委委员。2018年10月至2025年10月任本公司监事。目前,于兰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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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务。于兰英女士任职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目前,于兰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师。1996 年 8 月至 2002 年 10 月历任江苏省财政厅基建投资处科
员、农业处科员、副主任科员;2002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江
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营运安全部副
部长、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兼办
公室副主任、发展战略与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战略研究室主任、企管法务部副部长、战略规划部部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1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柯翔先生兼任江苏高投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江苏丰海新能源淡化海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务。柯翔先生任职的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目前,柯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工师。1992 年 8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财务
部会计、经理助理、副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江苏省纺
织品进出口集团捷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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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
展部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部经理、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室副主任、信息中心总监、办公室主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
党委委员;2023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党委委员。2025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晋永甫先生兼任江
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晋永甫先生任职的江苏省苏豪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目前,晋永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计师职称。1999年7月至2004年3月历任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固
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见习、科员、副主任科员;2004年3月至2011年6
月历任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副主
任科员、主任科员;2011年6月至2015年6月任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
事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农业审计处副处长;2015年7月至2017年5月任
江苏有润科技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3年2月历
任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事长,江苏天泉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24年4
月至2024年6月任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6月至2025
年10月任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2025年10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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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任江苏省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江苏金财投资
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目前,陈建伟先生兼任国家绿色发展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先进制造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理事与合伙人代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二期(有限合伙)理事、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江苏疌泉服务贸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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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应在近期完成本次董
事会换届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
成,其中至少包括 1/3 的独立董事。同时,由于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
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
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须有一名独立董事通常居于香
港。
因此,公司建议董事会提名王建文先生、王全胜先生、彭冰先生、
王兵先生和老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经其审核
获无异议通过。
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在公司股东会选举通
过后,将正式履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按公司股东会通过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从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华泰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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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华泰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接受
提名,简历如下:
年 5 月任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16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院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2020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王建文先
生兼任南京大学竞争政策与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通富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
熟非凡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王建文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
前,王建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信息中心助教、讲师,电
子商务系副教授、副系主任、教授、系主任,营销与电子商务系教授、
系主任;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
院长;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2022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王全胜先生兼任南京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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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胜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
前,王全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2005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7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
授。2022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彭冰先生兼任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彭冰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
彭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月至 2022 年 12 月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系副
主任;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系副主任。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职务。
王兵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
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亚安泰保险有限公司任职。1994 年 8 月至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裁;199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2 月兼任恒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行政总
裁;2007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历任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
负责人、首席执行官;2013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历任中银集团人寿
保险有限公司(香港)副总裁、执行总裁、顾问;2021 年 12 月起任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非执行董事。2024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
老建荣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
前,老建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