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支付现金方式向银邦海外化学企业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新疆凯涟捷石化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涟捷”或“目标公司”)91.0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经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
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
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之盖章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