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139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16 日 13: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案数(16)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
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
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
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开展贴现业务的议案
的议案
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12 月
(1)上述议案 1.00 至 25.00、27.00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 2.00 项议案需进行逐项表
决;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
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至公司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至公司办理登记;
(4)非法人股东应由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组织负责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由组织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组织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至公司办理登记;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1 月 14 日下午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
为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联系人:付龙君
联系电话:021- 51866509
传真:021- 60833568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 4 楼董秘办
邮编:201108
电子邮箱:security@yctexin.com
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
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委
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反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意对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需逐项表决) 议案数:(16)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
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
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贴
现业务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及非法人股东请附上营业执
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