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
扩建项目(一期)”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均由“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
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 年 12 月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 32,218,837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23,999,894.92 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 5,716,837.75 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
第 082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3-038),2024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
化工厂建设项目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
建设项目
合计 66,099.00 62,000.00 41,828.31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
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
投建的项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
建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
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1.90 亿元用于实施新
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
建设项目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目
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
目
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
目(一期)
合计 108,839.97 41,896.65
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过原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
子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54.18 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
改扩建项目(一期)”。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 1,182.97 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
整后的公司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
设项目
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
(一期)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合计 108,839.97 43,593.28
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过原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实施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实际投资 募集资金使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金额 金额 用进度
(二)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
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调整前预计项 调整后预计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目达到可使用 目达到可使用 项目进展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输变电复合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大部分设
外绝缘产品 2025 年 12 月 31 2026 年 6 月 30 备的购置、安装及调试工作;部分定制
改扩建项目 日 日 化设备因采购及调试周期较长尚处于在
(一期) 途或安装调试阶段
截至公告披露日,设备采购与交付工作
变电设备外 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设备已完成安装调
绝缘部件数 2025 年 12 月 31 2026 年 6 月 30 试并投入使用,少部分设备因技术适配
字化工厂建 日 日 及调试的专业性、复杂度较高,调试优
设项目 化周期有所延长,尚处于设备优化与调
试阶段
(三)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
扩建项目(一期)”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
行调整,主要原因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降本增效,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期通过系统优化工艺路线、深入
开展方案论证与设计、精准实施设备选型等关键举措,为项目高效推进奠定基础。
在设备管理环节,公司聚焦全生命周期效率提升,对需定制的设备,从设计源头
即介入优化,并贯穿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的全流程。因部分设备
采用全新技术路线,技术适配及调试的专业性、复杂度较高,调试优化周期有所
延长,暂未达到验收标准。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投产
后的长期稳定运营与综合效益,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
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输变电
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
的谨慎决策。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
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
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
的长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
建项目(一期)”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均由“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
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
度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事项,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