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泉为 公告编号:2025-113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通知期限,并于 2025 年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由董事长褚一凡女士
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告的议案》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泉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褚一凡、雷心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要求公司对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警示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深刻反省和专题学习。对警示函中指出的各项问题诚恳接
受、照单全收,并将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已
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由董事长负总责,全面深入排查问题根源,并制定了切实
有效的整改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选举,拟任命蔡
维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拟任命唐人虎先生、范智
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