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6,795,675.01 元等额置换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不超过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的六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71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善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66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7.85 元。善水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443.1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11,045.87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397.2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61,000 吨氯代吡啶及 15,000 吨 2-
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合计 131,305.66 131,305.66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予以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年产 61,000 吨氯代吡啶及 15,000 吨 2-氯-5-氯甲基吡啶
建设项目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8,162.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项目名称
号 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 61,000 吨氯代吡啶及 15,000 吨 2-氯
-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注: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已使用承兑支付的但未置换金额 33,744.26 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
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
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再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主要是募投项目的
部分支出需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未置换且不
超过 6 个月的金额为 236,795,675.01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置换时
间不超过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的六个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相
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自筹资金支付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认为:善水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
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