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智股份”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5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6.9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截至 2025 年 12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月 20 日已投入 月 20 日募集资金
号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使用进度
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截至 2025 年 12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月 20 日已投入 月 20 日募集资金
号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使用进度
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
扩产项目
合计 26,545.00 24,776.91 9,021.52 36.41%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
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态时间(调整前) 时间(调整后)
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
设项目
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延期原因
公司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项目推进中,
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和实际业务需要,调整项目建设节奏。目前,“集智智能装备
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但
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尚需一定时间。基于当前项目实际开展状况及后续
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为“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
项目”提供实施场地,由于其建筑工程交付延期,因此后者目前尚未启动投资建
设。考虑到项目现阶段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更加合理、有效,保障项
目稳步推进,经公司综合评估,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电
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该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
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之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
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
于工程建设尾款及设备采购和安装费。公司将根据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实时调整
设备到货安装进度,分阶段、按批次投入,确保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节奏衔接,
保障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将主要
用于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等。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资金使
用效率、产能消化能力及上下游配套情况等因素,按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
入,前述两项目未来计划投入情况如下:(1)2026 年 6 月,完成设备的购买、
(2)2026 年 9 月,完成设备调试、试运行;
安装; (3)2026 年 12 月,完成设备
验收、人员到岗及培训,募投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募投项目本次延期后按期完成:
(1)严格遵循《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
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规范。(2)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
制定实施计划,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和协调工作,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3)
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及相关产品市场情况,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
目后续建设,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凭借在全自动平衡机领域积累的技术与市场优势,2019 年起开展电机自
动化设备业务,并经过快速发展,切入新能源汽车助力转向电机等零部件制造领
域。在“机器换人”、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浪潮下,电机自动化生产设备与产线
需求快速增长。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合慧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州合慧”)专注于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
订单充足,但受到生产场地与员工数量限制,公司承接新业务订单的能力受到影
响。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抓住电机行业发展及升级改造的机遇,通过购进更
为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公司自动化设备生产线的制造能
力和水平,从而提高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巩固产业链优势,最终增强公司盈利能
力和竞争实力。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具备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与坚实的内部基础支撑。近年来,国家持续
出台智能制造、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系列政策,大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
化绿色化,为工业自动化装备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推动了公司下
游行业的自动化改造升级进程,增加了相关行业生产设备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
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公司作为一家以技术为驱动发展的创新型高
新技术企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能够深刻理解下游企业的产品需求和应用理
念,掌握了全自动平衡机核心技术,培育了一批技术骨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和
技术创新机制,具有明显的产业化实践和市场先发优势。在电机自动化设备和产
线领域,杭州合慧依托母公司行业渠道及技术优势,已构建起涵盖家用电器、电
动工具至汽车行业的优质客户网络,并建立了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维护等客户
服务体系,适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既能充分响应国家
产业转型需求,也契合公司坚实的技术底蕴与市场基础,有助于公司把握政策与
市场机遇,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三)项目预计收益
本次延期对本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公司重新论证,“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
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本项目。公司今后将密切关注行业
发展动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入安全性、有效性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适时调整,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五、履行的必要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
额及实施主体等,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同意将向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计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作出的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
实施地点,未发现公司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 炼 冯鹏飞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