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1 0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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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6 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提案报告》。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起对2025年及以后年度新投产的大型水
电站项目的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日期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5年12月30日起
执行。
  (二)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
 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
 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
 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等相关行
 业规范对水工结构钢筋混凝土耐久性及发电建筑物中Ⅰ及Ⅱ类建筑
 物的对应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相关规定,公司新建的大型水电站
 项目的挡水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较以前年度已投产项目相对更长。
 为了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型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上限多数处于50年-60年之间的行业特性,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新建大型水电站项目挡水建筑物对公司
 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预计可使用情况,对2025年及以后年度新投产
 的大型水电站项目的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对2025年以前已
 投产的水电站项目的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不作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房屋建筑物(含大坝、隧道等)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
 年限为20-50年,其中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为 50年。
  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含大坝、
             平均年限法       20-50   5、3、0   2.00-4.75
  隧道等)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房屋建筑物(含大坝、隧道等)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
 年限为20-60年,其中,2025年以前已投产项目,挡水建筑物折旧年
 限为50年;2025年及以后投产的大型水电站项目,挡水建筑物折旧年
 限为60年。
  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含大坝、
             平均年限法       20-60   5、3、0   1.67-4.75
  隧道等)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
 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
 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按照公司现有的资产规模及构成测算,本次折旧年限调整
 后,固定资产每年将减少计提折旧959.42万元,增加利润总额959.42
 万元、净利润815.50万元、归母净利润489.30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
 司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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