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 国投中鲁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1 0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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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公告编号:2025-061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向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世达壹号)、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
期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湾区智能
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国电子工
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暨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国投集团持有公司
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世达壹号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对价股份
的表决权委托给国投集团,系国投集团一致行动人,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触发要约收购义
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
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
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中,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均已承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收购管
理办法》上述规定,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
约收购公司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
同意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国投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世达壹号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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