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公告编号:2025-061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向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世达壹号)、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
期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湾区智能
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国电子工
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暨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国投集团持有公司
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世达壹号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对价股份
的表决权委托给国投集团,系国投集团一致行动人,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触发要约收购义
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
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
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中,国投集团、新世达壹号均已承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收购管
理办法》上述规定,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
约收购公司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
同意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国投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世达壹号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