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5-082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进一步深化苏州科达的战略布局,推进公司在民航领域的相关业务
开拓,促进实现各方协同共赢的战略目标,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控股股东陈冬根先生、总经理陈卫东先生与蓝天使机场管理(北京)
实控人郑东先生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控股股东陈
冬根先生持有的 25,910,000 股及总经理陈卫东先生持有的 2,902,000 股(合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一次性通过协议转让的
方式转让给郑东先生,转让总价为 272,273,400 元。
? 本次权益变动前,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郑东先
生持有公司 28,81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
?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郑东先生自愿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 1 名称 陈冬根
受让方名称 郑东
转让股份数量(股) 25,910,000
转让股份比例(%) 4.50%
转让价格(元/股) 9.45
协议转让对价 244,849,500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本协议签署后 20 个工作日内,
乙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20%支付给甲 1 和甲 2; 在
价款支付方式 取得上交所协议转让确认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
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30%支付给甲 1 和甲 2; 在标
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
当将剩余 50%股权转让价款付清。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转让方 1 和受让方之间的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转让方 2 名称 陈卫东
受让方名称 郑东
转让股份数量(股) 2,902,000
转让股份比例(%) 0.50%
转让价格(元/股) 9.45
协议转让对价 27,423,900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本协议签署后 20 个工作日内,
转让方 2 名称 陈卫东
乙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20%支付给甲 1 和甲 2; 在
取得上交所协议转让确认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
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30%支付给甲 1 和甲 2; 在标
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
当将剩余 50%股权转让价款付清。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转让方 2 和受让方之间的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 东 转 让 前 转让股 转让后
转让前持股 转让股份 转让后持股数
名称 持 股 比 份比例 持股比
数量(股) 数量(股) 量(股)
例(%) (%) 例(%)
陈冬根 129,811,628 22.55% 25,910,000 4.50% 103,901,628 18.05%
陈卫东 15,249,658 2.65% 2,902,000 0.50% 12,347,658 2.14%
郑东 0 0 28,812,000 5.00% 28,812,000 5.00%
公司控制权不会因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而发生变化。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是为了进一步深化苏州科达的战略布局,促进实现各方协同共
赢的战略目标。本次战略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在民航领域的相关业务开
拓,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优化股权结构并提升公司治理。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1 姓名 陈冬根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
转让方 2 姓名 陈卫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苏州市沧浪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 1 姓名 郑东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是 否
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
甲方 1:陈冬根
甲方 2:陈卫东
甲方 1 与甲方 2 合称“甲方”
受让方:郑东(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 1 系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之实际
控制人,持有目标公司 129,811,628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22.55%;甲
方 2 系目标公司之总经理,持有目标公司 15,249,658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
本的 2.65%。
(2)乙方系蓝天使机场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
(3)为了更好地促进目标公司在民航领域的相关业务开拓,乙方拟受让甲
方合计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总股本 5.00%的股份。
(4)甲方同意于无限售之条件具备前提下,依法将其所持目标公司合计
让给乙方。
普通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4.5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
给乙方。
甲方 2 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902,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0.5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
乙方。
上述甲方 1 与甲方 2 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合称为“标的股份”。
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目标公司 15,249,658 股股份,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0 股股份。
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甲方 1 持有目标公司 103,901,628 股股份,甲方
方 1 支付含税股份转让款 244,849,500 元人民币,向甲方 2 支付含税股份转让款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标的股份的转让股份数量及每股价格将自动作出相
应的调整,即目标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
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等
期间内,目标公司发生除息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不作调整,标的股
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相应变化。
和甲 2。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的申请文件。在取得上
交所协议转让确认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30%支付给
甲 1 和甲 2,甲方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完税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各方应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以乙方收到证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文件或在乙方
证券账户可以查询到标的股份为准。
股权转让价款付清。
行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政
府命令以及其内部审批程序,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先购买权等潜在纠纷,不存在包括质押、司法冻结在内的其他任何担保或者权利
负担、权利限制。如因标的股份存在任何权利主张导致本协议项下交易无法履行,
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损失。
过户登记在其名下后遵守目标公司的章程,全面履行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的各项
义务。在标的股份过户后,乙方作为上市公司持股 5.00%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自标的股份完成过
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各项工作。各方将竭尽各自最大努力,促使本次转让顺利推进,并尽快签署开展
本次转让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本协议经甲乙各方签字后生效
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前,一方如发生任何可能对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或
对标的股份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各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友好协商并相应修改本
协议。
非经各方一致同意或因不可抗力、上交所或监管机构的原因导致标的股份无
法过户,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由于一方根本性违约导致本协议被解除的,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
任。
因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依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含上交所和证登公
司规定)之规定由甲、乙各方各自承担。
与本协议有关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诉讼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
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
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亦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郑东先生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
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股东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