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湖南
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惠同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
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
定保荐代表人对惠同新材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预计 2026 年 2025 年与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 销售金属纤维、金属 公司基于关联方的需
品、提供劳务 纤维烧结毡 求进行预计。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 - 10,000,000.00 3,874,504.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
序号 关联交易对象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型
(元)
广东新力新材料 销售金属纤维、金属纤维烧
有限公司 结毡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广东新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新材料”)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ZHANG YE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9 日
住所: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永盛纺织城综合楼
实际控制人:ZHANG YE
主营业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
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保咨询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力新材料属公司董事 ZHANG YE(张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企业
主要财务状况:因保密原因,关联方未提供。
履约能力:根据关联方资信情况,其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审议情况
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张冶董事回避表决。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产品合理构成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上述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相关业务单位将根据业
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具有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惠同新材本次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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