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息分派制度(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董事会及股东会订立指引,以决定是否宣派、支付股息及向本公司股
东支付之股息水平。
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本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
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本公司之实际及预期财务表现;
? 本公司预期营运资本要求、资本开支要求及未来扩展计划;
? 本公司现时及未来的流动资金状况;
? 可能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产生影响之经济状况及其他
内在或外在因素;及
? 董事会认为适当之任何其他因素。
支付任何特定金额之股息。
建议支付末期股息,惟须交由股东于本公司股东会上批准。
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