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聆达
股票代码:3001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湖街道龙船坞路 96 号 3 幢 1 楼 125 室-105 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
股份)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聆达
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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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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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聆达股份、
指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光恒
指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昱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六安中院、法院 指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整计划》 指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15号准则》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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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东湖街道龙船坞路96号3幢1楼125室-1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波里斯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328314003Q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
经营范围 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营业期限 201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2日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东湖街道龙船坞路96号3幢1楼125室-105室
联系方式 153109871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和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黄双 男 中国 中国 否
人法定代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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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裁定书》,六安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将以聆达股份现股本265,499,995股为基数(已扣除
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共计可转增398,249,992股股票,转增完成后聆达股份总股本为665,849,987
股。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而使得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光恒昱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为23,383,260股不变,持股比例由8.74%下降至3.51%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聆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司法拍卖及司法裁定事项
外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聆达股份股票15,980,000股被司法冻结,未来不排除
剩余股份被法院强制处理导致被动减持的可能。
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等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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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根据《重整计划》内容,将以聆达股份现股本265,499,995股为基数(已
扣除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可转增398,249,992股股票,转增完成后聆达股份总股本
为665,849,987股。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增加导致持
光恒昱 (股) (%) (股) (%)
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质押/冻结 占其持有公司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股) (%) (股) 股份比例(%) 例(%)
光恒昱 23,383,260 8.74 15,980,000 68.34 2.41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
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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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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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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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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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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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上市公司所在地
称 公司 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903间
股票简称 *ST聆达 股票代码 300125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理合伙企业(有限 浙江省杭州市东湖街道
务人名称 联系地址
合伙)
增加口
减少口
拥有权益的 有口
不变,但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发生变化■
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口
信息披露义 是口 是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第 否■ 否■
实际控制人
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协议转让口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口间接方式转让口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口赠与口其他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持股种类:无限售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含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即一 持股数量:23,383,260股 持股比例:8.74%
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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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 0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含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即一致行 变动后:
动人)
持股数量:23,383,260股 持股比例:3.5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
是口否■
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口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口否■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口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口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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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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