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7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
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津潮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成创新”)
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协 议 》, 潮 成 创 新 拟 通 过 协 议 转 让 的 方 式 受 让 瑞 盈 资 产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大写:人民币陆亿叁仟万元整)。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
潮成创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雁女士。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瑞盈资产与潮成创新在公司持有股份的变化情况如
下:
转让前持股情况 转让后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瑞盈资产编制
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潮成创新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瑞盈资产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
将变更为潮成创新,张雁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交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转让
事项进展,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公司已关注到,收购方潮成创新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
潮成创新及控股股东天津潮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均成立于 2024 年 10 月份,截至
目前无实际经营,暂无财务数据,实际控制人无财务信息,且部分交易资金来源
于尚未签署协议的银行并购贷款,如银行并购贷款未能及时审批通过,潮成创新
及其实际控制人将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方式的自筹资金支付。公司提示,本
次交易的最终完成,取决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的满足及双方义
务的全面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该等不确定性带来的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瑞盈资产与潮成创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瑞盈资产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潮成创新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