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矿
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矿检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北矿
检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2005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 2,832.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269,046.49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5〕
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474,953.51 元,低于公司《招股
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7,879.78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地及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合计 17,879.78 17,247.50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
资金管理》
导》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拓 王京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