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0 证券简称:北矿检测 公告编号:2025-160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
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
(北证函〔2025〕960 号);公司股
票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2,832.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74.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26.90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5〕1-7 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59),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北矿检测先进检测仪器
设项目
合计 17,879.78 17,879.78 17,247.5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
额为人民币 49.40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49.40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 置换金额
北矿检测先进检
测仪器研发基地
及检测能力建设
项目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26.90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
中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074.02 万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人
民币 652.8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为 28.57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金额为人民币 28.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不含税) 预先支付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不含税) 金置换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披露费
用于本次发行的其他
费用
合计 652.88 28.57 28.57
注:如尾差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
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25〕1-1359 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