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5-099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座 3 层 301 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股数 131,124,56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股数 3,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同意股数 131,128,06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无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0 0% 3,500 100% 0 0%
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二)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3,500 100% 0 0% 0 0%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新、范雅君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
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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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