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市 值 管 理 制 度
(经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增强投资者回
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通过
规范治理、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
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推
动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
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将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
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公司将依其规律进行科
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
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
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将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
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
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办”)是市值
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
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协同配合,共同
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将高度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
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
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
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
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将与市场发展、
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七条 董事长将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
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
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
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
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将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
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将及时
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
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重要股东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相对稳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股份
增持计划、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或者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
提振市场信心。公司将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核心基石,也是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
公司将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
下列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将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采取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相结合的发
展路径,结合战略规划及经营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强化主业核心竞争
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布局,提升公司质量与价值。
第十四条 公司将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
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
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五条 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
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培养
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第十六条 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
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投资者投资决策所需信息,切实保障投资者
尤其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公司将结合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
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并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
和储备。
第十八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将切实
增强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
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
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 公司将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
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
第二十条 董办需密切关注前述关键指标情况,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
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应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研判原因,并及时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董事会需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
值。
第二十一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将积极采取以
下措施:
(一)董办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核查可能涉及
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电话会议等多
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以稳定资本市场预期,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状况,在必要时依法合规采取股份回购、现
金分红等市值管理方式,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