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
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聘任中名国成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办公楼一座 9 层 910 单元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名国成合伙人 70 人,注册会计师 371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0 人。
证券业务收入为 9,853.66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 家,审计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115.12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 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
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
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3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陈剑帮,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拟于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1 家、新三板审计 9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贵达,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挂
牌公司及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拟于 2025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或复核多家挂牌公司、上市公司审计等工作,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质量复核人员:李气大,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2 年 10 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曾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5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IPO 审计报告 1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多份,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名国成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拟定 2025 年度的审计费为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6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慎
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
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
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中名国成为
公司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拟改聘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名国成具有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
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请中名国成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