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4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
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现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189,065,28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0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4,10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4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1 人,代表股份 64,956,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6249%。
次股东会。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
过如下议案,会议推举了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于占兵先生、
周含女士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034,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48%;
反对 1,015,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3%;弃权
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4.4107%;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1%。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