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0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小东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 2289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0 人,代表股份总数 315,754,0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83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314,713,6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6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9 人,代表股份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199 人,代表
股份 1,040,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03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对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124,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5%;
反对 58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弃权 4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10,60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
及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