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10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完善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
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74.54 元/股(含);回购数量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及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70,78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3%;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 1,341,56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本次回购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 12 个月内。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
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