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在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协议受让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安徽皖维可降解膜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前已
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深度落实公司“聚焦主业、拓
展新材料赛道”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PVA—PVA 水溶膜”产
业链一体化布局,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提升资源配置效
率,强化可降解材料业务的集中管控与协同发展,提升公司在新材
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份额。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为公司按照市
场价值评估确认,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
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签名:
曹崇延
张大林
汪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