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
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
关规定,对联翔股份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906,75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3.64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368,070.00 元,
扣 除 承 销 费 及 保 荐 费 合 计 人 民 币 22,968,924.55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
发行费用共计 18,408,138.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991,006.78 元。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
验〔2022〕6-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
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公司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了部分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
产 350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 180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
上述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月 30 日募集资金
金额
已投入金额
年产 180 万米无缝墙布建
设项目
年产 108 万米窗帘建设项
目
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合计 29,034.23 28,000.00 22,028.85
注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年产 108 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式结项。鉴
于该项目已结项,且剩余尚待支付的尾款和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注 2:2024 年 12 月,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原“年
产 350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 180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减少 3,199.10 万元。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3,199.10 万元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
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具体投资计划待定。
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延长募投项目预计
完成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延期主要因为宏观环境变化及下游市场的综合影响,公司适当调整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阶段性承压,新房交付量下滑、二手房交易
活跃度降低,墙布行业的核心需求来源阶段性受到抑制。同时,受宏观经济增速
放缓,消费结构呈现分化特征,消费者阶段性减少或延迟家居装修的非刚需支出,
墙布作为家装重要材料,市场需求增长随之放缓,市场竞争加剧。
鉴于上述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
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计划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审慎
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
于提高募投项目对公司的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情况,
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翔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相关事项
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傅志武 舒福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