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现有
募投项目中的“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
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董事会计划将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上述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
扣 除 承 销 费 及 保 荐 费 合 计 人 民 币 22,968,924.55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
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
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公司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了部分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公司于2024年12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
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
上述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
序 项目实施主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量 30日募集资金已
号 体
投入金额
年产180万米无
缝墙布建设项目
年产108万米窗
帘建设项目
墙面材料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合计 29,034.23 28,000.00 22,028.85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式结项。鉴于该项
目已结项,且剩余尚待支付的尾款和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注2:2024年12月,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原
“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投入减少3,199.10万元。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3,199.10万元及其利息继续按
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具体投资计划待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延长募投项目
预计完成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延期主要因为宏观环境变化及下游市场的综合影响,公司适当调整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阶段性承压,新房交付量下滑、二手房
交易活跃度降低,墙布行业的核心需求来源阶段性受到抑制。同时,受宏观经
济增速放缓,消费结构呈现分化特征,消费者阶段性减少或延迟家居装修的非
刚需支出,墙布作为家装重要材料,市场需求增长随之放缓,市场竞争加剧。
鉴于上述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
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计划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审
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对公司的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情况,
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行延期。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翔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相关
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