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18: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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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 2887 号以现场
召开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召开当日,公司先行召开了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紧急召
开临时董事会,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5 日通知。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卜晓华先生主持召开,
公司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选举卜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审议,选举产
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刘华先生、陈叶凤先生、陶荣生先生,主任委员:刘华先生;
  提名委员会:彭昕先生、卜晓华先生、刘华先生,主任委员:彭昕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昕先生、卜晓华先生、刘华先生,主任委员:彭昕先
生;
  战略委员会:卜晓华先生、周红芳女士、彭昕先生,主任委员:卜晓华先生。
  上述人员中彭昕先生、陶荣生先生、刘华先生的任期与其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其他人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卜晓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周红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选举唐庆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董事会计划将募投项目“年产 180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的议案》
   因为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累积
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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