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威腾电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威腾电气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3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2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净额为人民币 569,864,137.7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3300013 号《验资报告》。公司
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使用比例
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
设项目
合计 90,294.25 56,986.41 43,496.62 76.33%
注:上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具体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际情况的审慎评估,计划将“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6 年 4 月,具体情况
如下:
调整后项目达
原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
可使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威腾电气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
(二)延期的原因
过去数月,公司针对募投项目的产品市场开展了充分调研,并围绕原有的产
“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由于项目
线规划与生产布局进行了深入研讨;
规划时间较早,而近 1-2 年储能产品核心构成电芯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尽管原设
计产线尚能适配当下主流电芯产品,但为提升新建产线生产效率、延长使用寿命,
公司计划做前瞻性布局,使拟建产线及配套设备能更好契合未来主流电芯。后续
公司将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合理控制募投项目产能扩张和募集资金使用节奏。
综上,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调整“年
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三)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展的管理和监督,
合理统筹,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方向、投
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延期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
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薛万宝 李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