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众合轨道交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持有浙江网新智
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智能”)86.9968%的股权。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众合轨道拟转让网新智能 53.84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3,603,166 元),其
中拟向北京元子拓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元子”)转让网新智能
君毅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君毅”)转让网新智
能 29.339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7,412,134 元),作价 5,986,181 元。北京
元子和杭州君毅为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众合轨道仍持有网新智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出售网新智能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8)。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网新智能通知,众合轨道向北京元子、杭州君毅转让网新智
能股权事项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在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前,众合轨道已与北京
元子、杭州君毅、网新智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根据协议,分别收到了北
京元子和杭州君毅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网新智
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交易后续安排
本次工商登记完成后,公司将继续督促北京元子和杭州君毅依据《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完成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公司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上述交易进展情况的持续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