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9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公告编号:临 2025-056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5-033),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茅台集团”)计划自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含)且不
高于人民币 33 亿元(含)
。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根据茅台集团相关通知,截至 2025 年 12 月
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增持金额为 3,000,089,293.91 元。本次增
持完成后,茅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技开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09,132,62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6.63%。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679,211,576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8 月 30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2 月 28 日
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33 亿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元(含)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以实际发生为准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以实际发生为准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5 年 9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增持股份结果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
对应方式及数量
增持股票数为 2,071,359 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3,000,089,293.91 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增持计划完成后 709,132,623 股。其中,茅台集团持有 681,282,935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股,技开公司持有 27,849,688 股。
动人)持股数量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开公司持股比例为 2.22%。
动人)持股比例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茅台集团增持
了 2,071,359 股 公 司 股 票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17% , 增 持 金 额 为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二)上述内容中,增持前持股比例按照增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256,197,800 股)计算,增持后持股比例按照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252,270,215 股)计算。持股比例均保留两位小数,存在因四舍五入
进位的情况。
(三)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
所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