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7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和《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甘金监行许〔2025〕448 号),本次修订后的《兰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已获核准。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本行网站(http://www.lzbank.com)披露。本次
修订后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同步生效。
自本次《公司章程》获核准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
会同步撤销,本行监事会有关制度相应废止。周伟先生、雷鸣先生、苏立钊先生、
陈忆君女士、董希淼先生、许尔文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并
确认与本行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伟先生持有本行 145,600 股股份,雷鸣先生持有本行
行股份,前述人员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卸任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其持有的本行股票进行管理。
本行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在提升监督效能、完善公
司治理监督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行谨此向各位监事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