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5-113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
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俊主持。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化岩土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7人,代表股份565,058,66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8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803,49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5人,代表股份540,255,17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1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5人,代表股份11,622,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4人,代表股份11,622,40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899,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179%;反对 1,84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260%;弃权 3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63,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1.4235%;反对 1,84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473%;弃权 31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92%。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853,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7248%;反对6,88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193%;弃权3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6,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8.0035%;反对6,88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02%;弃权315,7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716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7,833,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7213%;反对 6,76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978%;弃权 4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6,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8305%;反对 6,76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340%;弃权 4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55%。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7,85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7243%;反对 6,75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948%;弃权 4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3,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9777%;反对 6,75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869%;弃权 4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55%。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859,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107%;反对 1,88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36%;弃权 3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22,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1.0751%;反对 1,88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190%;弃权 31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6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绩效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623,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90%;反对1,88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329%;弃权5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7,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9.0471%;反对1,88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54%;弃权554,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6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章佳平律师、童碧君律师见证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