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5-07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事件,
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
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合同已就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
出明确约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会计期间将取决于合同履
行的实际进展情况,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公司收入为准。
一、合同签署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芯联微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芯联微”或“乙方”)近日接到异新智造(湖北)
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新公司”或“甲方”)发送的《关于异新
智造(湖北)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训推一体智算集群项目成交供应商的通知》,
确定大连芯联微作为异新公司的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署《智算集群项目建设及
服务合同》,大连芯联微根据异新公司需求,为其提供算力集群硬软件一体化建
设及服务方案,包含由计算机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模块、硬件售后服务等要素组
成的硬件设备资源、软件平台及技术服务。本项目部署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总价款 13,208.56 万元(含税),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无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异新智造(湖北)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揭盛群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专业从事人工智能、云计算、集成电路等软硬件研发制造与系统
集成,并获准经营基础及增值电信业务。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 15 号附 1 号华中科技大
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 4 号楼 4-6 层 5C11。
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分析:异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
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大连芯联微根据异新公司需求,为其提供算力集群硬软件一体化建设及服务
方案,包含由计算机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模块、硬件售后服务等要素组成的硬件
设备资源、软件平台及技术服务。本项目部署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
(二)合同总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2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预付款;
(2)在智算集群涉及的高性能服务器、平台等产品到达甲方指定接收点后,
甲方组织安排查验,双方当天签署完成《到货确认单》后 2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合同总价款的 45%;
(3)在软件到货后,乙方在 4 日内,完成智算集群搭建,系统部署上线。经
甲方对整体集群验收合格,双方当天签署完成系统验收单后 2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
同总价的 45%;
(4)智算集群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 90 日后,双方签署完成《系统运行报告
单》后 2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三)质保
本合同项下所有软硬件产品的质保期,自甲方完成对每批次产品的最终验收
并正式接受之日起计算,为期 3 年。
(四)违约责任
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迟延交付货物部分对应合同价款
的 0.5‰/日;逾期达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收款项,
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继
续赔偿,直至补足甲方损失。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支付迟延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迟延支付款项或迟延接收货物部分对应合同价
款的 0.5‰/日,逾期达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金额
(五)争议解决方式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事项
提交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金额及影响的会计期间将取决于合同履行的实际进展情况,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
公司收入为准。
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
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不
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
分无法履行,合同已就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
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