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全资
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拓日”)因业务发展需要,拟
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陕西拓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与拓日新能及陕西拓日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54,612.45 317,479.92
净资产 112,131.01 113,536.20
负债 142,481.45 203,943.72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9,169.70 49,084.21
利润总额 1,276.62 -13,263.52
净利润 1,135.10 -13,789.89
注:以上为陕西拓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陕西拓日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陕西拓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
内,公司能对其经营管理的风险进行控制,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
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行为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79,982.7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11%;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29,04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94%;公司与
全资子公司共同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人民币 109,022.72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2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40,2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3.49%。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
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